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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岭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面向全社会征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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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网络转载    点击次数:8520    更新时间:2024-05-23    截止日期:2024-06-30
温岭市拥有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,为了更好地提升温岭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,加快实现品牌富农、品牌强农,强化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,延长产业链条,推进一二三产融合。经研究决定,即日起,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温岭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。
  区域公用品牌的介绍
  区域公用品牌,是指在特定自然生态环境、历史人文因素的区域内,由相关组织所有,由若干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的产品品牌,它分为单产业区域公用品牌和全产业区域公用品牌。
  例如,大家熟知的“烟台苹果”“安吉白茶”“郫县豆瓣”以及温岭的“温岭葡萄”都是单产业区域公用品牌,而“丽水山耕”“神仙大农”“嵊情家味”等就是全产业(农产品)区域公用品牌。
  征集内容
  本次活动主要征集温岭市全产业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名称:名称+创意说明。
  如能一并提供LOGO和宣传口号,则在评选时优先考虑。
  征集时间
  截稿时间:2024年6月30日(以指定收稿邮箱显示为准)
  征集对象
  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有创意的品牌名称,个人和组织均可投稿。
  作品要求
  品牌名称不超过4个字,须紧扣“温岭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”这一主题,融入温岭的人文历史、地域特色、自然环境和精神底蕴,具有较强的辨识度、吸引力和传播力,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使用推广。
  品牌名称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《商标法》中商标注册的相关要求,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,并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。
  征集方式
  应征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,wlxccyk@163.com。
  征集须知
  每个应征主体应征的作品稿件不得超过2件,创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。除奖金外,征集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。应征方在收到投稿作品评选结果前不得将投稿作品另行使用。
  应征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。提交稿件时,须附《温岭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征集报名表》和《承诺书》扫描件(阅读原文获取),否则视为无效作品。
  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,未曾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发表、使用或开发,应征方保证设计的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标权、著作权等权利,因征集方使用该作品导致被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的,应征方对此承担所有责任,征集方因此受到损失的由应征方承担。
  本次活动获奖作品的商标权、著作权(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权、署名权、修改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、复制权、发行权、出租权、展览权、翻译权、改编权、汇编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、摄制权等)自征集方评选成为获奖作品后均归征集方独家享有,应征主体不再享有该作品的任何著作权、商标权,应征方不得进行二次使用或者出售,否则应对征集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。征集方综合各方意见,获奖作品如需修改,应征主体应配合征集方的要求进行修改。
  本次活动无需向征集方交纳任何费用,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。
  评选方法
  由征集方对应征作品进行筛选投票,选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入围作品和录用作品,经审定后,在官方网站、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  征集方在对应征的作品进行评选时,有权进行适当修改。对于被选中的作品,征集方除及时通知作者外,有对其设计进行修改的权利。
  奖励设置
  评选入围奖10个,每个奖励5000元;
  评选录用奖1个,再奖励20000元。
  咨询电话:市农水局乡村产业科,0576-86216004

  来源:温岭农水
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rWBePOeoUPmqsu8FUIEquA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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